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意见(甘肃省技工院校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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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目录一览: 1、 2022年江苏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 山东日照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3、 关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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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区县、功能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职业学校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类别

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共有5个类别。

(一)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实行中职3年、本科4年贯通分段培养。

(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师”),实行3年中职、2年专科贯通分段培养或连续培养。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职”),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职就读或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

(四)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学制1年或1.5年。

(五)技工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学制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学制4年。

二、招生学校及

2022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招生1.3万余人,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招生见附件。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以及我市职业学校分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和以“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为准。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日照市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2〕4号)规定执行。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外地生源学生报考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实行注册录取;如报考有录取分数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注册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

(四)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3+4”学前教育本科和五年制高师)的,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报考艺术类等需要面试、测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或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含相关学校的“职教高考实验班”)和技工教育学校设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二)填报要求。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网站()登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生或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其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安排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学历类中职(含“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工教育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职业学校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录取中,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位次排名须达到全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招生学校另有要求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另行公布。

3.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因试题难度等因素未录满,则适当下浮,但一般不超过10%。

4.招生院校对其专业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单列专业招生向公布。

(二)录取批次。

1. 职业学校录取分两大批次进行,即“3+4”本科学校批次、中高职学校批次(含相关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各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并公布。

2.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成立机构,落实目标制,并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生源渠道,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尤其是对职教高考改革、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等政策宣传解读,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三)严肃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志愿选报、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学生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本意见由日照市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22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docx

日照市

2022年5月5日

【 #中考# 导语】 考 网从常州市了解到,2022年江苏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是指在常州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学院等)。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7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2022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报名要求: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在籍在册。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在籍在册且九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

(四)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常州中招系统”)网上报名。

(五)报名地点:具有常州市户籍并在本地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六)报名费、考试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工本费3元,考生可自愿购买。报名时考生需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三、招生、范围及收费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2022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组织招生,严禁无招生、超招生,违规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具体招生范围由常州市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及部分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志愿填报

1.批次安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

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包括: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2)常州市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面向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3)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面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招生。

(4)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5)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3+4”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学校。

2.填报方式及时间。

5月28日至6月3日,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填报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根据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常武地区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1至4所“3+4”“5+2”项目学校的1至2个专业志愿。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3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二)职业院校登记入学填报

1.阶段安排。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阶段为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资格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在“常州中招系统”上预登记8个专业。

(2)第二阶段为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2.填报方式及时间。

7月1日至7月4日,考生登陆“常州中招系统”自主填报。

五、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定作办法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命题、考试、阅卷

(一)命题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设置试卷难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二)考试组织方式

中考由市统一命题,分考区组织考试。考试原则上设置在初中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务工作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注:中考总分为700分。英语学科总分为120分,笔试90分,口语、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各50分,满分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

(四)阅卷

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学科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各地、各校积极支持并配合做好阅卷教师的选聘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按常教体〔2022〕4号文件执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2.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作考核按常教基〔2022〕4号文件要求实施,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各种型号的计算器。

4.中考成绩只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中考成绩。考生如需对中考成绩进行复核,按《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常教考〔2021〕2号)执行。

七、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

(一)报考体育运动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的证明,直接向所报考的学校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报考文化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可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文旅厅组织的提前单独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提前录取。

报考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专业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面试通知,招生学校组织专业加试。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专业加试合格方可填报上述专业志愿。

(二)各地要加强对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各校特长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招生的5%。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体〔2022〕4号)执行。体艺特长生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三)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面试。

(四)省市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实验班招生,在下达2022年高中招生时一并公布。

八、体格检查

(一)体检工作由市会同市卫健委,安排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体检站)组织进行。主检医生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体检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

(三)职业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原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确定的招生范围、、标准、时间和方式,统一通过“常州中招系统”组织招生录取,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录取过程的监管。

(二)录取工作在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市统一下,由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新生必须经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的录取专用章,未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按照违规招生处理。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按照各自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超招生、控制分数线下录取的学生及其他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2.职业院校坚持市场招生、提前招生、双向选择、登记入学的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职业院校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前可提前查询普通高中达线情况,如已达普通高中分数线,仍然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并被职业院校录取,一律不得再被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院校录取。在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选择8个专业,“常州中招系统”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次序和各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在预登记入学阶段招生未完成的专业中,只要分数达线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可对完成招生的紧缺专业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对高出预登记入学阶段实际录取分数线20分、但未成功登记入学的考生,按不超过学校总1%的比例,实行破格录取。

(三)职业院校具体录取时间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四)破格和加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才能,对在体育、艺术、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特长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破格录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受到常州市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录取时加5分投档。现役子女加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上述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等级,加分不能累计。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五)身残(指不继续恶化,没有传染的非内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与其它考生同等录取。

(六)各学校招生录取时坚持男女一视同仁,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要求,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在下达招生时予以明确。

(七)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为70%。享受分配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在籍并读满三年。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70%分配部分的录取,在考生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在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先按志愿录取,如志愿人数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未完成的分配名额,纳入相应学校的招生。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区域内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实施办法。

(八)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高中建设学校,如报考四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九)“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对象,完成培养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且中考志愿填报培养高中学校,总分达区域四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学校录取。“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十)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在市区的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统一纳入该校的市区招生。

十、加强,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和工作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下旬前报市批准备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的自,不得无理干涉、蛮横阻挠、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将《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发放给考生,不得截留和延迟发放。招生中如有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封锁招生信息,败坏风气及有损教育形象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过程管理。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市或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不得许愿、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初中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和,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吃请和礼物。

(五)严格遵纪守法。招考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模范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坚决等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情形,将按照《刑法》(九)、《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以及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六)强化督查追责。各地要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追究机制,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人的。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备案。

十一、本意见解释权属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常州市。

山东日照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区县、功能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职业学校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类别

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共有5个类别。

(一)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实行中职3年、本科4年贯通分段培养。

(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师”),实行3年中职、2年专科贯通分段培养或连续培养。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职”),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职就读或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

(四)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学制1年或1.5年。

(五)技工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学制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学制4年。

二、招生学校及

2022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招生1.3万余人,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招生见附件。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以及我市职业学校分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和以“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为准。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日照市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2〕4号)规定执行。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外地生源学生报考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实行注册录取;如报考有录取分数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注册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

(四)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3+4”学前教育本科和五年制高师)的,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报考艺术类等需要面试、测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或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含相关学校的“职教高考实验班”)和技工教育学校设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二)填报要求。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网站()登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生或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其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安排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学历类中职(含“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工教育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职业学校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录取中,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位次排名须达到全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招生学校另有要求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另行公布。

3.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因试题难度等因素未录满,则适当下浮,但一般不超过10%。

4.招生院校对其专业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单列专业招生向公布。

(二)录取批次。

1. 职业学校录取分两大批次进行,即“3+4”本科学校批次、中高职学校批次(含相关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各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并公布。

2.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成立机构,落实目标制,并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生源渠道,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尤其是对职教高考改革、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等政策宣传解读,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三)严肃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志愿选报、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学生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本意见由日照市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22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docx

日照市

2022年5月5日

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功能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职业学校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类别

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共有5个类别。

(一)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实行中职3年、本科4年贯通分段培养。

(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师”),实行3年中职、2年专科贯通分段培养或连续培养。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职”),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职就读或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

(四)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学制1年或1.5年。

(五)技工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学制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学制4年。

二、招生学校及

2022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招生1.3万余人,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招生见附件。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以及我市职业学校分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和以“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为准。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日照市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2〕4号)规定执行。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外地生源学生报考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实行注册录取;如报考有录取分数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注册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

(四)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3+4”学前教育本科和五年制高师)的,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报考艺术类等需要面试、测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或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含相关学校的“职教高考实验班”)和技工教育学校设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二)填报要求。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网站()登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生或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其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安排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学历类中职(含“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工教育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职业学校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录取中,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位次排名须达到全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招生学校另有要求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另行公布。

3.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因试题难度等因素未录满,则适当下浮,但一般不超过10%。

4.招生院校对其专业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单列专业招生向公布。

(二)录取批次。

1. 职业学校录取分两大批次进行,即“3+4”本科学校批次、中高职学校批次(含相关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各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并公布。

2.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成立机构,落实目标制,并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生源渠道,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尤其是对职教高考改革、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等政策宣传解读,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三)严肃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志愿选报、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学生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本意见由日照市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22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docx

日照市

2022年5月5日

【 #中考# 导语】 考 网从常州市了解到,2022年江苏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是指在常州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学院等)。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7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2022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报名要求: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在籍在册。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在籍在册且九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

(四)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常州中招系统”)网上报名。

(五)报名地点:具有常州市户籍并在本地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六)报名费、考试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工本费3元,考生可自愿购买。报名时考生需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三、招生、范围及收费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2022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组织招生,严禁无招生、超招生,违规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具体招生范围由常州市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及部分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志愿填报

1.批次安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

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包括: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2)常州市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面向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3)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面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招生。

(4)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5)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3+4”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学校。

2.填报方式及时间。

5月28日至6月3日,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填报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根据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常武地区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1至4所“3+4”“5+2”项目学校的1至2个专业志愿。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3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二)职业院校登记入学填报

1.阶段安排。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阶段为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资格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在“常州中招系统”上预登记8个专业。

(2)第二阶段为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2.填报方式及时间。

7月1日至7月4日,考生登陆“常州中招系统”自主填报。

五、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定作办法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命题、考试、阅卷

(一)命题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设置试卷难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二)考试组织方式

中考由市统一命题,分考区组织考试。考试原则上设置在初中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务工作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注:中考总分为700分。英语学科总分为120分,笔试90分,口语、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各50分,满分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

(四)阅卷

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学科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各地、各校积极支持并配合做好阅卷教师的选聘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按常教体〔2022〕4号文件执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2.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作考核按常教基〔2022〕4号文件要求实施,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各种型号的计算器。

4.中考成绩只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中考成绩。考生如需对中考成绩进行复核,按《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常教考〔2021〕2号)执行。

七、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

(一)报考体育运动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的证明,直接向所报考的学校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报考文化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可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文旅厅组织的提前单独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提前录取。

报考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专业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面试通知,招生学校组织专业加试。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专业加试合格方可填报上述专业志愿。

(二)各地要加强对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各校特长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招生的5%。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体〔2022〕4号)执行。体艺特长生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三)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面试。

(四)省市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实验班招生,在下达2022年高中招生时一并公布。

八、体格检查

(一)体检工作由市会同市卫健委,安排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体检站)组织进行。主检医生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体检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

(三)职业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原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确定的招生范围、、标准、时间和方式,统一通过“常州中招系统”组织招生录取,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录取过程的监管。

(二)录取工作在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市统一下,由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新生必须经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的录取专用章,未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按照违规招生处理。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按照各自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超招生、控制分数线下录取的学生及其他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2.职业院校坚持市场招生、提前招生、双向选择、登记入学的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职业院校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前可提前查询普通高中达线情况,如已达普通高中分数线,仍然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并被职业院校录取,一律不得再被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院校录取。在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选择8个专业,“常州中招系统”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次序和各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在预登记入学阶段招生未完成的专业中,只要分数达线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可对完成招生的紧缺专业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对高出预登记入学阶段实际录取分数线20分、但未成功登记入学的考生,按不超过学校总1%的比例,实行破格录取。

(三)职业院校具体录取时间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四)破格和加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才能,对在体育、艺术、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特长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破格录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受到常州市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录取时加5分投档。现役子女加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上述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等级,加分不能累计。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五)身残(指不继续恶化,没有传染的非内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与其它考生同等录取。

(六)各学校招生录取时坚持男女一视同仁,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要求,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在下达招生时予以明确。

(七)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为70%。享受分配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在籍并读满三年。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70%分配部分的录取,在考生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在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先按志愿录取,如志愿人数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未完成的分配名额,纳入相应学校的招生。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区域内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实施办法。

(八)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高中建设学校,如报考四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九)“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对象,完成培养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且中考志愿填报培养高中学校,总分达区域四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学校录取。“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十)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在市区的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统一纳入该校的市区招生。

十、加强,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和工作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下旬前报市批准备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的自,不得无理干涉、蛮横阻挠、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将《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发放给考生,不得截留和延迟发放。招生中如有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封锁招生信息,败坏风气及有损教育形象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过程管理。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市或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不得许愿、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初中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和,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吃请和礼物。

(五)严格遵纪守法。招考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模范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坚决等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情形,将按照《刑法》(九)、《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以及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六)强化督查追责。各地要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追究机制,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人的。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备案。

十一、本意见解释权属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常州市。

【 #中考# 导语】 无 从无锡市了解到,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江苏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1〕35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要求,规范有序做好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特色思想和的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化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完善中招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

二、招生和范围

1 .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由市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公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招生,不得超招生,更不得无招生。各校招生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

2.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包括自主招生、指标分配和统招等。

3. 6所热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4.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天一中学、锡山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分别为锡山区所属初中和惠山区所属初中,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确定。

5. 新建的梅村高中空港分校(暂定名,下同)和省锡中锡西分校(暂定名,下同)今年招生,设置区域和统招。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区域招生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省锡中锡西分校区域招生范围为惠山区所属初中。两校的统招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6、普通高中统招、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7.鼓励支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6所热门高中可以举办科技特色班。有条件的高中可以举办艺术、体育特色班(不少于40人)或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不超过总招生2%)。由学校制定方案后向市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狄邦文理学校、协和双语学校根据市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22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直升学生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上述六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2023年起直升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以取得毕业成绩。

9.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10.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由学校向市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1.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机关辖区内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统筹调剂安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1.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学业水平评价分为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及以上方可报考四普通高中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6月3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考试院。

3.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2022 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锡教体卫艺发〔2022〕1 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锡教体卫艺发〔2022〕2号)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核查。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核查不予受理。核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错。

4.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体育运动、乘务类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报市批准后组织,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面试、加试合格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四、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学、制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1.录取批次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1)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中职校的现代职教体系 “中职与本科3+4”、“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

(2)批次分三个阶段,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分配及统招;第二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艺术特色班、课程实验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区域、市一女中;第三阶段录取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市六高中、锡东高中、怀仁高中、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立人高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统招。

(3)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普职融通班、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有关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班、班。

(4)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2.志愿填报

(1)中考志愿信息是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系统登录界面凭动态口令卡进行密码重置,也可以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相关部门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书面申请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相关部门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2)志愿填报时间。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统一为:7月1日8点至7月3日17点。

(3)志愿填报方式。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指导本校考生集中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流程:由市教育考试院给每位考生分配上网用户名、密码;考生上网登录志愿填报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注意保密);填报志愿;根据志愿填报系统的提示,输入动态口令卡 密码进行志愿提交,不需要签字确认,考生及其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志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4)提前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5)批次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置1个志愿,统招类设置2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1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2所。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

(6)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设置2个志愿。

(7)批次第三阶段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至3所本批次(阶段)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高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高中。

(8)第二、三批次各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各填报1至3所相应学校。填报职业类学校时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9)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预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预录取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自主招生、科技特色班不得兼报。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签订预录取协议但未达到热门高中自主招生和科技特色班控制线的考生须和普通考生一样填报中招志愿。

(10)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11)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填报志愿期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招生咨询活动。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学生,规范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招录标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为合理考生正确填报志愿,更好地发挥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各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控制分数线,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考分应不低于控制分数线。

3.除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外,对提前录取批次、批次各阶段、第二批次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分别划定控制分数线。

4.录取以批次(阶段)先后为序。提前批次、批次阶段、第二阶段的录取采用传统志愿投档方式,以志愿先后为序。批次第三阶段、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5. 热门高中自主招生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单独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录取根据招生学校术科加试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分配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初中学校在热门高中分配生控制分数线上可供录取生源不足,其分配指标用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学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

6.对提前批次、批次3个阶段未完成招生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按照相应批次(阶段)控制线,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录。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可通过网上招生市场调剂录取;如通过招生市场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经市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7.认真执行“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指标资格的由各初中校于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和监督。

8.各校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择录。如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仍相同,则录取全部同分考生。

9.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实行同批次(阶段)单独录取,投档分数线根据招生方案单独划定,但不低于普通高中控制线。招生方案及预录取名单须在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师生和监督。

10.录取下列考生可加分投档。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

因公牺牲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职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凭残疾民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局证明、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 战部证明);港、澳、台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

(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院士优待证”或“在锡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

现役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市、无锡军分区工作处《无锡市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认定。学校按规定做好名单公示(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

11.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7〕008号)精神办理。

七、新生入学和复查

1.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开学后一周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在两周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应及时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取消其入学资格: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被其他学校重复录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入学资格者;其他学校的在籍学生。 

3.对按录取、经入学复查合格的新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及时为新生建立规范的,并认真履行应尽的管理教育,相关工作实效将作为复评和其他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八、招生管理

中招工作事关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管理。

1.市成立中招工作小组,根据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统筹协调。同时,设立招生工作接待组,在招生录取工作现场接待考生和家长来访;开通热线电话,答复咨询,处理投诉。相关地区和各招生学校要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正派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

2.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快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中考考场设施与环境,结合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3.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凡通过媒体刊播或以其他形式公开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须经市审核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初中学校毕业生名单、住址、联系电话,更不得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4. 实行自主招生和完中直升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确保学生、家长和满意。

5.中招工作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须加盖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录取专用章,其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6.各地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费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7.各地各校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追究机制,畅通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人的。

江阴、宜兴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实施,招生意见及录取结果须报市审核确认。                         

无锡市

2022年5月19日

2017年江苏无锡中考语文真题及 2023年江苏无锡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2023年江苏无锡中考满分是多少分? 2019年江苏无锡中考历史真题及 2019年江苏无锡中考地理真题及 2020年江苏无锡中考真题及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功能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职业学校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类别

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共有5个类别。

(一)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实行中职3年、本科4年贯通分段培养。

(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师”),实行3年中职、2年专科贯通分段培养或连续培养。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职”),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职就读或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

(四)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学制1年或1.5年。

(五)技工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学制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学制4年。

二、招生学校及

2022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招生1.3万余人,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招生见附件。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以及我市职业学校分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和以“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为准。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日照市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2〕4号)规定执行。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外地生源学生报考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实行注册录取;如报考有录取分数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注册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

(四)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3+4”学前教育本科和五年制高师)的,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报考艺术类等需要面试、测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或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含相关学校的“职教高考实验班”)和技工教育学校设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二)填报要求。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网站()登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生或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其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安排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学历类中职(含“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工教育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职业学校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录取中,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位次排名须达到全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招生学校另有要求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另行公布。

3.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因试题难度等因素未录满,则适当下浮,但一般不超过10%。

4.招生院校对其专业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单列专业招生向公布。

(二)录取批次。

1. 职业学校录取分两大批次进行,即“3+4”本科学校批次、中高职学校批次(含相关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各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并公布。

2.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成立机构,落实目标制,并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生源渠道,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尤其是对职教高考改革、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等政策宣传解读,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三)严肃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志愿选报、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学生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本意见由日照市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22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docx

日照市

2022年5月5日

【 #中考# 导语】 考 网从常州市了解到,2022年江苏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是指在常州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学院等)。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7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2022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报名要求: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在籍在册。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在籍在册且九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

(四)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常州中招系统”)网上报名。

(五)报名地点:具有常州市户籍并在本地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六)报名费、考试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工本费3元,考生可自愿购买。报名时考生需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三、招生、范围及收费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2022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组织招生,严禁无招生、超招生,违规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具体招生范围由常州市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及部分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志愿填报

1.批次安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

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包括: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2)常州市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面向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3)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面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招生。

(4)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5)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3+4”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学校。

2.填报方式及时间。

5月28日至6月3日,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填报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根据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常武地区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1至4所“3+4”“5+2”项目学校的1至2个专业志愿。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3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二)职业院校登记入学填报

1.阶段安排。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阶段为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资格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在“常州中招系统”上预登记8个专业。

(2)第二阶段为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2.填报方式及时间。

7月1日至7月4日,考生登陆“常州中招系统”自主填报。

五、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定作办法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命题、考试、阅卷

(一)命题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设置试卷难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二)考试组织方式

中考由市统一命题,分考区组织考试。考试原则上设置在初中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务工作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注:中考总分为700分。英语学科总分为120分,笔试90分,口语、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各50分,满分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

(四)阅卷

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学科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各地、各校积极支持并配合做好阅卷教师的选聘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按常教体〔2022〕4号文件执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2.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作考核按常教基〔2022〕4号文件要求实施,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各种型号的计算器。

4.中考成绩只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中考成绩。考生如需对中考成绩进行复核,按《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常教考〔2021〕2号)执行。

七、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

(一)报考体育运动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的证明,直接向所报考的学校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报考文化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可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文旅厅组织的提前单独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提前录取。

报考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专业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面试通知,招生学校组织专业加试。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专业加试合格方可填报上述专业志愿。

(二)各地要加强对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各校特长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招生的5%。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体〔2022〕4号)执行。体艺特长生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三)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面试。

(四)省市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实验班招生,在下达2022年高中招生时一并公布。

八、体格检查

(一)体检工作由市会同市卫健委,安排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体检站)组织进行。主检医生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体检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

(三)职业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原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确定的招生范围、、标准、时间和方式,统一通过“常州中招系统”组织招生录取,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录取过程的监管。

(二)录取工作在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市统一下,由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新生必须经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的录取专用章,未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按照违规招生处理。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按照各自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超招生、控制分数线下录取的学生及其他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2.职业院校坚持市场招生、提前招生、双向选择、登记入学的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职业院校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前可提前查询普通高中达线情况,如已达普通高中分数线,仍然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并被职业院校录取,一律不得再被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院校录取。在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选择8个专业,“常州中招系统”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次序和各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在预登记入学阶段招生未完成的专业中,只要分数达线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可对完成招生的紧缺专业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对高出预登记入学阶段实际录取分数线20分、但未成功登记入学的考生,按不超过学校总1%的比例,实行破格录取。

(三)职业院校具体录取时间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四)破格和加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才能,对在体育、艺术、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特长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破格录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受到常州市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录取时加5分投档。现役子女加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上述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等级,加分不能累计。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五)身残(指不继续恶化,没有传染的非内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与其它考生同等录取。

(六)各学校招生录取时坚持男女一视同仁,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要求,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在下达招生时予以明确。

(七)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为70%。享受分配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在籍并读满三年。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70%分配部分的录取,在考生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在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先按志愿录取,如志愿人数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未完成的分配名额,纳入相应学校的招生。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区域内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实施办法。

(八)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高中建设学校,如报考四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九)“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对象,完成培养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且中考志愿填报培养高中学校,总分达区域四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学校录取。“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十)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在市区的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统一纳入该校的市区招生。

十、加强,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和工作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下旬前报市批准备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的自,不得无理干涉、蛮横阻挠、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将《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发放给考生,不得截留和延迟发放。招生中如有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封锁招生信息,败坏风气及有损教育形象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过程管理。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市或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不得许愿、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初中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和,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吃请和礼物。

(五)严格遵纪守法。招考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模范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坚决等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情形,将按照《刑法》(九)、《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以及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六)强化督查追责。各地要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追究机制,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人的。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备案。

十一、本意见解释权属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常州市。

【 #中考# 导语】 无 从无锡市了解到,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江苏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1〕35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要求,规范有序做好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特色思想和的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化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完善中招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

二、招生和范围

1 .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由市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公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招生,不得超招生,更不得无招生。各校招生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

2.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包括自主招生、指标分配和统招等。

3. 6所热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4.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天一中学、锡山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分别为锡山区所属初中和惠山区所属初中,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确定。

5. 新建的梅村高中空港分校(暂定名,下同)和省锡中锡西分校(暂定名,下同)今年招生,设置区域和统招。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区域招生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省锡中锡西分校区域招生范围为惠山区所属初中。两校的统招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6、普通高中统招、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7.鼓励支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6所热门高中可以举办科技特色班。有条件的高中可以举办艺术、体育特色班(不少于40人)或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不超过总招生2%)。由学校制定方案后向市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狄邦文理学校、协和双语学校根据市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22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直升学生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上述六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2023年起直升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以取得毕业成绩。

9.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10.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由学校向市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1.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机关辖区内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统筹调剂安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1.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学业水平评价分为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及以上方可报考四普通高中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6月3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考试院。

3.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2022 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锡教体卫艺发〔2022〕1 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锡教体卫艺发〔2022〕2号)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核查。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核查不予受理。核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错。

4.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体育运动、乘务类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报市批准后组织,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面试、加试合格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四、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学、制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1.录取批次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1)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中职校的现代职教体系 “中职与本科3+4”、“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

(2)批次分三个阶段,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分配及统招;第二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艺术特色班、课程实验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区域、市一女中;第三阶段录取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市六高中、锡东高中、怀仁高中、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立人高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统招。

(3)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普职融通班、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有关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班、班。

(4)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2.志愿填报

(1)中考志愿信息是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系统登录界面凭动态口令卡进行密码重置,也可以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相关部门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书面申请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相关部门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2)志愿填报时间。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统一为:7月1日8点至7月3日17点。

(3)志愿填报方式。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指导本校考生集中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流程:由市教育考试院给每位考生分配上网用户名、密码;考生上网登录志愿填报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注意保密);填报志愿;根据志愿填报系统的提示,输入动态口令卡 密码进行志愿提交,不需要签字确认,考生及其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志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4)提前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5)批次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置1个志愿,统招类设置2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1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2所。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

(6)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设置2个志愿。

(7)批次第三阶段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至3所本批次(阶段)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高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高中。

(8)第二、三批次各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各填报1至3所相应学校。填报职业类学校时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9)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预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预录取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自主招生、科技特色班不得兼报。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签订预录取协议但未达到热门高中自主招生和科技特色班控制线的考生须和普通考生一样填报中招志愿。

(10)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11)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填报志愿期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招生咨询活动。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学生,规范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招录标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为合理考生正确填报志愿,更好地发挥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各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控制分数线,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考分应不低于控制分数线。

3.除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外,对提前录取批次、批次各阶段、第二批次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分别划定控制分数线。

4.录取以批次(阶段)先后为序。提前批次、批次阶段、第二阶段的录取采用传统志愿投档方式,以志愿先后为序。批次第三阶段、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5. 热门高中自主招生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单独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录取根据招生学校术科加试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分配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初中学校在热门高中分配生控制分数线上可供录取生源不足,其分配指标用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学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

6.对提前批次、批次3个阶段未完成招生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按照相应批次(阶段)控制线,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录。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可通过网上招生市场调剂录取;如通过招生市场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经市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7.认真执行“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指标资格的由各初中校于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和监督。

8.各校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择录。如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仍相同,则录取全部同分考生。

9.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实行同批次(阶段)单独录取,投档分数线根据招生方案单独划定,但不低于普通高中控制线。招生方案及预录取名单须在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师生和监督。

10.录取下列考生可加分投档。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

因公牺牲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职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凭残疾民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局证明、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 战部证明);港、澳、台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

(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院士优待证”或“在锡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

现役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市、无锡军分区工作处《无锡市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认定。学校按规定做好名单公示(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

11.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7〕008号)精神办理。

七、新生入学和复查

1.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开学后一周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在两周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应及时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取消其入学资格: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被其他学校重复录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入学资格者;其他学校的在籍学生。 

3.对按录取、经入学复查合格的新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及时为新生建立规范的,并认真履行应尽的管理教育,相关工作实效将作为复评和其他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八、招生管理

中招工作事关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管理。

1.市成立中招工作小组,根据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统筹协调。同时,设立招生工作接待组,在招生录取工作现场接待考生和家长来访;开通热线电话,答复咨询,处理投诉。相关地区和各招生学校要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正派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

2.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快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中考考场设施与环境,结合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3.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凡通过媒体刊播或以其他形式公开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须经市审核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初中学校毕业生名单、住址、联系电话,更不得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4. 实行自主招生和完中直升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确保学生、家长和满意。

5.中招工作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须加盖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录取专用章,其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6.各地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费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7.各地各校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追究机制,畅通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人的。

江阴、宜兴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实施,招生意见及录取结果须报市审核确认。                         

无锡市

2022年5月19日

2017年江苏无锡中考语文真题及 2023年江苏无锡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2023年江苏无锡中考满分是多少分? 2019年江苏无锡中考历史真题及 2019年江苏无锡中考地理真题及 2020年江苏无锡中考真题及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事业局,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2022年是的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22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平稳推进,科学编制、保障升学机会,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招生编制和招生政策

(一)统筹考虑学生发展、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首都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各类招生,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7.4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3.3万人左右。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编制工作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对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安排技工学校分学校招生;各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做好招生编制工作,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须经市、区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三)普通高中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资源效益,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依据《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每班不超过45人。为适应我市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结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调整,推进走班制教学,满足学生自主选课需求,各校要做好教室和教学设备等条件保障。为进一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优质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不低于40人。

(四)按照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校额到校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按照相关要求,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获得“、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

(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适度压缩跨区招生。学校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性测试,确定合格名单后报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七)为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方式,2022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城区和西城区的部分普通高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具体办法由东城区、西城区制定发布。

(八)优化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九)按照《市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要求,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格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参加2022年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考试工作

2022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一)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计入成绩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和化学、生物中各选择成绩高的一门计入成绩。

语文科目分值为100分,数学科目分值为100分,外语科目分值为100分(卷面分值60分,听力口语分值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分值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二)2022年初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具体考试安排由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命题和评卷工作

2022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不断提高命题质量。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并制定评分标准及细则,加强对评卷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及细则,确保评卷工作质量;要统一协调安排评卷教师和,从资金、设备、技术等各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确保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五、招生录取

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按照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录取,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相关学校公布未完成的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一)提前招生:普通高中部分招生类型可以参加提前招生录取;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可根据本校实际,安排部分招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

(二)校额到校招生:校额到校招生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其中,校额到校采取校内选拔方式,依据考生志愿及成绩录取,考生总成绩须达到57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校额到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统一招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六、组织管理

(一)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区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考试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各区教委要加强招生管理,严格依照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有关部门依纪依规加强监督。

(三)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要按照考试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向学生积极宣传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加强志愿填报辅导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违规招生。对于招生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江苏淮安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区县、功能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职业学校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类别

2022年,职业学校招生共有5个类别。

(一)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实行中职3年、本科4年贯通分段培养。

(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师”),实行3年中职、2年专科贯通分段培养或连续培养。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职”),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职就读或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

(四)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学制1年或1.5年。

(五)技工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学制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学制4年。

二、招生学校及

2022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共11所,招生1.3万余人,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招生见附件。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以及我市职业学校分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和以“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为准。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日照市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2〕4号)规定执行。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外地生源学生报考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实行注册录取;如报考有录取分数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注册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

(四)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3+4”学前教育本科和五年制高师)的,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报考艺术类等需要面试、测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或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含相关学校的“职教高考实验班”)和技工教育学校设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二)填报要求。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网站()登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生或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其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安排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学历类中职(含“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工教育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职业学校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录取中,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位次排名须达到全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招生学校另有要求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另行公布。

3.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因试题难度等因素未录满,则适当下浮,但一般不超过10%。

4.招生院校对其专业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单列专业招生向公布。

(二)录取批次。

1. 职业学校录取分两大批次进行,即“3+4”本科学校批次、中高职学校批次(含相关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各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并公布。

2.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成立机构,落实目标制,并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生源渠道,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尤其是对职教高考改革、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等政策宣传解读,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三)严肃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志愿选报、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学生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本意见由日照市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22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docx

日照市

2022年5月5日

【 #中考# 导语】 考 网从常州市了解到,2022年江苏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是指在常州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学院等)。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7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2022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报名要求: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在籍在册。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在籍在册且九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

(四)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常州中招系统”)网上报名。

(五)报名地点:具有常州市户籍并在本地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六)报名费、考试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工本费3元,考生可自愿购买。报名时考生需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三、招生、范围及收费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2022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组织招生,严禁无招生、超招生,违规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具体招生范围由常州市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及部分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志愿填报

1.批次安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

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包括: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2)常州市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面向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3)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面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招生。

(4)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5)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3+4”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学校。

2.填报方式及时间。

5月28日至6月3日,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填报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根据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常武地区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在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1至4所“3+4”“5+2”项目学校的1至2个专业志愿。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3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二)职业院校登记入学填报

1.阶段安排。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阶段为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资格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在“常州中招系统”上预登记8个专业。

(2)第二阶段为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2.填报方式及时间。

7月1日至7月4日,考生登陆“常州中招系统”自主填报。

五、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定作办法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命题、考试、阅卷

(一)命题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设置试卷难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二)考试组织方式

中考由市统一命题,分考区组织考试。考试原则上设置在初中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务工作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注:中考总分为700分。英语学科总分为120分,笔试90分,口语、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各50分,满分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

(四)阅卷

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学科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各地、各校积极支持并配合做好阅卷教师的选聘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按常教体〔2022〕4号文件执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2.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作考核按常教基〔2022〕4号文件要求实施,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各种型号的计算器。

4.中考成绩只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中考成绩。考生如需对中考成绩进行复核,按《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常教考〔2021〕2号)执行。

七、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

(一)报考体育运动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的证明,直接向所报考的学校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报考文化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可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文旅厅组织的提前单独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提前录取。

报考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专业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面试通知,招生学校组织专业加试。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专业加试合格方可填报上述专业志愿。

(二)各地要加强对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各校特长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招生的5%。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体〔2022〕4号)执行。体艺特长生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三)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面试。

(四)省市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实验班招生,在下达2022年高中招生时一并公布。

八、体格检查

(一)体检工作由市会同市卫健委,安排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体检站)组织进行。主检医生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体检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

(三)职业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原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确定的招生范围、、标准、时间和方式,统一通过“常州中招系统”组织招生录取,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录取过程的监管。

(二)录取工作在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市统一下,由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新生必须经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的录取专用章,未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按照违规招生处理。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按照各自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超招生、控制分数线下录取的学生及其他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2.职业院校坚持市场招生、提前招生、双向选择、登记入学的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职业院校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前可提前查询普通高中达线情况,如已达普通高中分数线,仍然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并被职业院校录取,一律不得再被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院校录取。在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选择8个专业,“常州中招系统”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次序和各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在预登记入学阶段招生未完成的专业中,只要分数达线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可对完成招生的紧缺专业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对高出预登记入学阶段实际录取分数线20分、但未成功登记入学的考生,按不超过学校总1%的比例,实行破格录取。

(三)职业院校具体录取时间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四)破格和加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才能,对在体育、艺术、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特长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破格录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受到常州市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录取时加5分投档。现役子女加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上述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等级,加分不能累计。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五)身残(指不继续恶化,没有传染的非内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与其它考生同等录取。

(六)各学校招生录取时坚持男女一视同仁,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要求,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在下达招生时予以明确。

(七)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为70%。享受分配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在籍并读满三年。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70%分配部分的录取,在考生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在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先按志愿录取,如志愿人数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未完成的分配名额,纳入相应学校的招生。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区域内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实施办法。

(八)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高中建设学校,如报考四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九)“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对象,完成培养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且中考志愿填报培养高中学校,总分达区域四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学校录取。“强基”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十)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在市区的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统一纳入该校的市区招生。

十、加强,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和工作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下旬前报市批准备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的自,不得无理干涉、蛮横阻挠、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将《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发放给考生,不得截留和延迟发放。招生中如有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封锁招生信息,败坏风气及有损教育形象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过程管理。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市或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不得许愿、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初中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和,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吃请和礼物。

(五)严格遵纪守法。招考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模范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坚决等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情形,将按照《刑法》(九)、《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以及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六)强化督查追责。各地要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追究机制,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人的。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备案。

十一、本意见解释权属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常州市。

【 #中考# 导语】 无 从无锡市了解到,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江苏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1〕35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要求,规范有序做好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特色思想和的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化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完善中招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

二、招生和范围

1 .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由市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公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招生,不得超招生,更不得无招生。各校招生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

2.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包括自主招生、指标分配和统招等。

3. 6所热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4.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天一中学、锡山高中指标生分配范围分别为锡山区所属初中和惠山区所属初中,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确定。

5. 新建的梅村高中空港分校(暂定名,下同)和省锡中锡西分校(暂定名,下同)今年招生,设置区域和统招。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区域招生范围为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所属初中和市属初中,省锡中锡西分校区域招生范围为惠山区所属初中。两校的统招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6、普通高中统招、职业类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7.鼓励支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6所热门高中可以举办科技特色班。有条件的高中可以举办艺术、体育特色班(不少于40人)或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不超过总招生2%)。由学校制定方案后向市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狄邦文理学校、协和双语学校根据市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22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直升学生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上述六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2023年起直升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以取得毕业成绩。

9.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10.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由学校向市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1.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机关辖区内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统筹调剂安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1.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学业水平评价分为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及以上方可报考四普通高中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6月3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考试院。

3.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2〕13号)、《2022 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锡教体卫艺发〔2022〕1 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锡教体卫艺发〔2022〕2号)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核查。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核查不予受理。核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错。

4.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体育运动、乘务类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报市批准后组织,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面试、加试合格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四、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学、制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1.录取批次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1)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中职校的现代职教体系 “中职与本科3+4”、“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

(2)批次分三个阶段,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分配及统招;第二阶段录取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的艺术特色班、课程实验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区域、市一女中;第三阶段录取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市六高中、锡东高中、怀仁高中、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立人高中以及梅村高中空港分校和省锡中锡西分校的统招。

(3)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普职融通班、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有关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班、班。

(4)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2.志愿填报

(1)中考志愿信息是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系统登录界面凭动态口令卡进行密码重置,也可以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相关部门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书面申请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相关部门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2)志愿填报时间。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统一为:7月1日8点至7月3日17点。

(3)志愿填报方式。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指导本校考生集中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流程:由市教育考试院给每位考生分配上网用户名、密码;考生上网登录志愿填报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注意保密);填报志愿;根据志愿填报系统的提示,输入动态口令卡 密码进行志愿提交,不需要签字确认,考生及其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志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4)提前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5)批次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置1个志愿,统招类设置2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1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2所。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

(6)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设置2个志愿。

(7)批次第三阶段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至3所本批次(阶段)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高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高中。

(8)第二、三批次各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各填报1至3所相应学校。填报职业类学校时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9)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预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预录取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自主招生、科技特色班不得兼报。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签订预录取协议但未达到热门高中自主招生和科技特色班控制线的考生须和普通考生一样填报中招志愿。

(10)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11)各初中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由其本人和家长自主决定,学校、教师均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如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填报志愿期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招生咨询活动。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学生,规范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招录标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为合理考生正确填报志愿,更好地发挥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各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控制分数线,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考分应不低于控制分数线。

3.除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外,对提前录取批次、批次各阶段、第二批次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分别划定控制分数线。

4.录取以批次(阶段)先后为序。提前批次、批次阶段、第二阶段的录取采用传统志愿投档方式,以志愿先后为序。批次第三阶段、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5. 热门高中自主招生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单独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录取根据招生学校术科加试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分配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初中学校在热门高中分配生控制分数线上可供录取生源不足,其分配指标用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学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

6.对提前批次、批次3个阶段未完成招生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按照相应批次(阶段)控制线,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录。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可通过网上招生市场调剂录取;如通过招生市场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经市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7.认真执行“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指标资格的由各初中校于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和监督。

8.各校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择录。如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仍相同,则录取全部同分考生。

9.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实行同批次(阶段)单独录取,投档分数线根据招生方案单独划定,但不低于普通高中控制线。招生方案及预录取名单须在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师生和监督。

10.录取下列考生可加分投档。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

因公牺牲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职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凭残疾民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局证明、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 战部证明);港、澳、台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

(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院士优待证”或“在锡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

现役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市、无锡军分区工作处《无锡市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认定。学校按规定做好名单公示(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

11.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7〕008号)精神办理。

七、新生入学和复查

1.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开学后一周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在两周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应及时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取消其入学资格: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被其他学校重复录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入学资格者;其他学校的在籍学生。 

3.对按录取、经入学复查合格的新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及时为新生建立规范的,并认真履行应尽的管理教育,相关工作实效将作为复评和其他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八、招生管理

中招工作事关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管理。

1.市成立中招工作小组,根据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统筹协调。同时,设立招生工作接待组,在招生录取工作现场接待考生和家长来访;开通热线电话,答复咨询,处理投诉。相关地区和各招生学校要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正派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

2.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快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中考考场设施与环境,结合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3.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凡通过媒体刊播或以其他形式公开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须经市审核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初中学校毕业生名单、住址、联系电话,更不得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4. 实行自主招生和完中直升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确保学生、家长和满意。

5.中招工作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须加盖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录取专用章,其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6.各地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费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7.各地各校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追究机制,畅通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人的。

江阴、宜兴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实施,招生意见及录取结果须报市审核确认。                         

无锡市

2022年5月19日

2017年江苏无锡中考语文真题及 2023年江苏无锡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2023年江苏无锡中考满分是多少分? 2019年江苏无锡中考历史真题及 2019年江苏无锡中考地理真题及 2020年江苏无锡中考真题及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事业局,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2022年是的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22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平稳推进,科学编制、保障升学机会,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招生编制和招生政策

(一)统筹考虑学生发展、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首都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各类招生,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7.4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3.3万人左右。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编制工作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对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安排技工学校分学校招生;各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做好招生编制工作,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须经市、区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三)普通高中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资源效益,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依据《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每班不超过45人。为适应我市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结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调整,推进走班制教学,满足学生自主选课需求,各校要做好教室和教学设备等条件保障。为进一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优质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不低于40人。

(四)按照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校额到校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按照相关要求,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获得“、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

(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适度压缩跨区招生。学校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性测试,确定合格名单后报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七)为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方式,2022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城区和西城区的部分普通高中开展登记入学试点,具体办法由东城区、西城区制定发布。

(八)优化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九)按照《市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要求,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格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参加2022年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考试工作

2022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一)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计入成绩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和化学、生物中各选择成绩高的一门计入成绩。

语文科目分值为100分,数学科目分值为100分,外语科目分值为100分(卷面分值60分,听力口语分值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分值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二)2022年初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具体考试安排由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命题和评卷工作

2022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不断提高命题质量。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并制定评分标准及细则,加强对评卷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及细则,确保评卷工作质量;要统一协调安排评卷教师和,从资金、设备、技术等各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确保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五、招生录取

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按照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录取,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相关学校公布未完成的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一)提前招生:普通高中部分招生类型可以参加提前招生录取;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可根据本校实际,安排部分招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

(二)校额到校招生:校额到校招生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其中,校额到校采取校内选拔方式,依据考生志愿及成绩录取,考生总成绩须达到57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校额到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统一招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六、组织管理

(一)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区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考试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各区教委要加强招生管理,严格依照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的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有关部门依纪依规加强监督。

(三)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要按照考试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向学生积极宣传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加强志愿填报辅导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违规招生。对于招生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初中教育改革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对我市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二、招生

(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由市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下达的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一并向公布。

(二)继续执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在学校招生总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两校其他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高中,下同)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含新校区)、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淮安高级实验中学)招生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江苏省郑梁梅高级中学新校区(原华东师范大学涟水实验学校)招生的70%定向分配到涟水县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四)继续执行热点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须报经市审批同意。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今后将逐步向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扩大自主招生权限。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

(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各学校拟定的《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中华教育法》《中华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程序应符合《中华广告法》和淮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报市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四、报名工作

(一)时间: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3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

(二)地点: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三)费用:根据淮安市、原淮安市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五、填报志愿

(一)时间:202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二)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设立单独志愿。除单独志愿外,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志愿,所填报的四普通高中志愿个数不得超过三个。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学校,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中的任何一类。

(三)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充分协商。考生所填志愿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的学校和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

六、考试、阅卷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各为50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780分。理化生实验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今后,将根据、省统一部署继续深化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二)考试时长及形式: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考试140分钟(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开卷考试100分钟(各50分钟)。生物、地理两学科合场分卷考试90分钟,艺术与信息技术合场上机考试6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实行上机考试,体育实行电子化考试。

(三)考试组织及: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日期为5月18日下午。艺术与信息技术、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已完成,理化生实验作考查、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完成。

(四)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市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由考生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淮安招考”微信公众服务号、江苏政务服务APP、16889502、10086电话专号等自行查询。

七、录取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未参加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2.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不同志愿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对于同一志愿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

5.四普通高中可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执行自主招生政策。由学校制定方案,于6月23日前向全校及公示合格人选,6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审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最多可在该校统招30%的录取线下降50分,具体降分标准由各学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淮安市淮海中学作为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40名(男女各20名),淮安市楚州中学作为“女子足球”试点学校,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18名,两校所招足球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6.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五步进行。步,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单列在全市范围内按单独志愿择优录取。第二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统招的30%(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统招的30%须减去单列)。第三步,在热点高中学校统招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第四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自主招生。第五步,对于热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和定向分配,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及2021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降分录取政策。

7.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

8.中考成绩公布后,市将公布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控制线以及全市其他各类学校录取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招生区域控制线下的考生。

9.卫生类专业、师范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其他统招类五年制高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55%。

(二)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3日。

2.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

3.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

八、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一)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二)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三)驻淮部队现役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四)非驻淮部队现役子女照顾政策

1.驻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2.作战部队,驻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战区(原)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五)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3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九、组织管理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县区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一)加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统一,落实属地,建立完善的应对突发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和错发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严格执行制和追究制,对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不规范,考点考场纪律松懈,招生混乱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各类学校招生完成,又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

(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考卷安全,确保不泄密。各县区招和考点要加强硬件建设,严格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考试安全,确保考风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三是考生安全,确保无。市、县(区)要认真做好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应急机制等安全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考生安全。四是信息安全,确保专人管。各县区招和初中学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经审批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同时,要严格规范做好招生考试过程中的防控工作。

(三)做好服务,实施“阳光招生”。招生部门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作,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不涉及保密的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文件规定。

1.未经市批准、未取得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学校,以及不具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基本条件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取得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以班名义招生。民办高中必须实行办学,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不得相互代招,不得将民办高中学生与公办高中学生混合编班,否则所招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遗留问题由学校自行负责解决,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2.根据苏教职〔2016〕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不得为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代报招生和籍。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应届生须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办理学籍。

3.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把学生所订的由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完整发到每一位考生手中。任何学校不得以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做贬低其他学校的宣传。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考前与考生签订协议、与初中学校作出等任何形式诱导学生填报志愿。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以及对学籍变更的审核,凡有反映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和办理虚假学籍参加定向分配录取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各学校不得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欺考生填报志愿,特别是不得封堵省、市有关部门统一下达的招生,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指定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收送“介绍费”、“费”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按照苏教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录取手续,不得提前招生、无招生、超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拟定人选须报市审核。严禁任何学校暗箱作,擅自录取。各学校须凭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的录取名册到有关部门办理新生学籍。各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统一印制。

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以上意见,请各县区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

本招生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淮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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